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闽水保监[2009]39号)精神, 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南平市主持召开了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验收结论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水保[2017]365号文相关要求,现将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开。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项目水保验收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联系人: 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599-6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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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海西高速公路网宁光线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海西高速公路网宁光线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3、海西高速公路网宁光线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