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文件依据,但参照兄弟单位做法,我们才发的这些津补贴”“兄弟单位也是这么做的”……现实中一些部门常以“参照兄弟单位做法”等类似语言,为违规违纪辩解。
干工作,左右看看,借石攻玉,参照学习、取长补短,无可厚非。然而,互相参照,首先得选对标准,择善而从。但现实中,“不比谁好比谁烂”的“比烂”心态在个别单位仍有市场,“不往上看往下看”的思维惯性依然存在。“你不受理我也不受理”的变相推诿、“你松我也散”的拖沓作风和突破法规纪律的陈规陋习,成为被参照的“好做法”。
如此寡廉鲜耻的“比烂”心态与时代大势相背离、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背离,注定没有出路。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以“参照兄弟单位做法”为幌子违规违纪,打的是“惯例”的旗号,实际仍是权力寻租、假公济私,只能让单位和个人在沉沦路上加速下坠,最终受到纪律的严惩。
什么才是兄弟单位间该参照的?是其过硬的政治觉悟、牢固的宗旨观念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是其臻于完善的好制度,更是其落实制度的好做法。
唯有选对标准,摆正心态,方能沿着向上一途奋发前进。在你追我赶的干事创业中,兄弟单位彼此“参照”,取长补短,如此,才会有崭新的工作局面。
(来源:交通政务微讯)